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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本站 日期:2008-12-23 下午 04:07:01 出处:香坊区政府 访问次数:


  一、基本情况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6号
  联系电话:(0451)82146778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宏观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促进全区就业再就业的具体措施;规范全区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城镇劳动力就业及失业状况的抽样调查,及时反映就业和失业的动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总量监测和预警制度并加以落实;对全区职业介绍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和指导;对全区城镇劳务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进行管理。
  (四)负责对下岗失业人员中享受优惠政策对象的认定和对各类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向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或《就(失)业证》。
  (五)依法调整劳动关系,负责全区用工单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和信访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对企业执行《劳动法》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和纠正。
  (六)组织实施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宏观管理各类企业工资总额;监督指导企业内部分配;负责区属集体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的审批;负责劳动关系的认定。
  (七)组织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规划管理并组织实施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技能及创业培训;负责制定并组织全区进城务工农民的培训;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八)负责审批、管理全区初级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
  (九)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再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负责对企业下岗和失业人员的档案保管;综合管理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负责农村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网络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展工作;协助各办事处对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加强管理,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年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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