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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务局

作者:本站 日期:2008-12-23 下午 04:06:42 出处:香坊区政府 访问次数:


  一、基本情况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6号
  联系电话:(0451)82103365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编制农村经济年度计划和中、长远发展规划。
  (三)负责制定全区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生产年度计划、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指导。
  (四)负责制定全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业园区及项目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区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情况的调查,各类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
  (七)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状态调查研究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八)负责指导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九)负责涉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实施依法行政。
  (十)负责辖区内动植物检疫、防疫工作,预防、控制和扑灭动植物疫病。
  (十一)负责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和定点屠宰检疫管理工作,依法对动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
  (十二)负责制定全区农林牧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防治农作物重大突发性、流行性病虫、草、鼠害等疫情疫病,开展农业科技培训,为农民和基层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和“防洪保安费”的收缴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水土保持,安全饮水和推广节水灌溉工作。
  (十五)负责辖区内内河管理、清障和防汛等工作。
  (十六)负责辖区内内河占、挖、建审批和收费等工作。
  (十七)负责农业技术干部和农民技术职称的申报、评聘工作。
  (十八)负责东方红农场体制改革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交通事业发展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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