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馆的工作职能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和政策,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以弘扬先进文化为主旋律,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展览,组织基层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辅导社会群众文艺群体,培养群众文艺骨干和群众文化队伍,培养文艺人才,输送文艺人才;加强对基层文化干部的辅导,推动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乡镇文化、家庭文化等群众文化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服务;组织和扶持群众性文学、文艺作品的创作,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的研究工作。负责对全区各文艺团体、文艺协会的服务、组织、指导、联系和协调,组织、参加学术交流.
区文化馆位于珠江路副三号、动力区哈平四道街四号,文化馆充分发挥阵地作用组织开展辅导、排练和举办展览,设置了展厅、舞蹈室兼琴房、文化教室等,全部面向广大群众开放。文化馆现有区美协、音协、青年书画会、金秋艺术团、合唱团、青年合唱队等群众团体,这些群众团体在馆内业务人员的辅导下已形成规模,成为我区群众文化活动的骨干。